桉树栽培技术规程-萌芽林桉树栽培技术规程-萌芽林 桉树萌芽更新造林 折萌、除萌与定株 一个轮伐期开展三次除萌(折萌)定株抚育,台风季节时采用折萌,非台风季节采用除萌。 1、折萌 当大部分萌芽条长至1米高左右时遇到台风季节采用折萌方式,每个伐根选留2-3株尽可能不同一面且最优或粗壮一致的萌芽条,非保留株萌芽条采取半折法。即以树兜为中心,向外将非保留萌芽条对半折断,断口处的木质部全断,一半树皮保留粘连。当小班50%以上面积萌芽条长至20厘米以上时的月份作为萌芽更新造林时间。2、第一次除萌:定萌后,大部分非保留萌芽条再长到0.5-1.0米时进行第一次除萌,在保证每亩株数在110-130株的前提下,遇大小株相差明显的可去劣留优。 (折萌:当大部分萌芽条长达0.8-1.5米高时进行折萌) 2、除萌 第一次除萌:当大部分萌芽条长至1米高左右时进行;第二次除萌:大部分非保留萌芽条再长到2米左右时进行。按去劣留优、分布均匀的原则将大小株分化明显的萌芽条除去,可结合抚育进行,但要注意错开台风季节施工。以保留株数在125-165株/亩为合格。 除萌:每个伐根选留两株尽可能不同一面且最优的萌芽条 3、定株 除萌后,大部分非保留萌芽条又长到1.5米以上且分化明显时进行除萌定株,按去劣留优、分布均匀的原则将大小株分化明显的萌芽条除去,可结合抚育进行,但要注意错开台风季节施工。以保留有效株数在115株/亩以上为合格,但每树兜保留株数不得超过2株。
定株:大部分非保留萌芽条又长到1.5米以上且分化明显时进行定株 除萌时遵循分布均匀及伐小留大原则,在林缘或林中空地缘,可选择全部每个伐桩留两株萌芽。最后保留株数在115—130株/亩。 抚育 1、除草 技术要求:原则上共安排除草两次。抚育时间根据杂草生长情况确定,选择在林地内大部分杂草长出而不影响幼树生长之前进行。 (1)第一次抚育:可采取砍草或喷除草剂的抚育方式,由分场根据幼林生长情况定,以不引起药害方便施工为原则。砍荒扒带后,大部分杂草长出时喷除草剂,要采取措施保护好幼树,确保不产生药害。 除草剂用量:使用草舒,标准为每亩4.0斤,可根据杂草多少在标准用量内适度调整。 (2)第二次抚育:①第一次除草抚育不是喷除草剂的,第二次抚育必须是喷除草剂;②第一年已喷除草剂的,第二年是否需要抚育,选择喷除草剂或砍草等抚育方式,由分场将方案上报生产科,生产核实批准后执行。 2、幼林追肥 原则上是先定萌后追肥。 一共安排三次追肥,追肥时间安排在每年的2—8月,9月至次年2月前原则上不安排追肥。施肥前先挖好施肥沟,自检合格后方可施肥。施肥时,全部使用容器量取,确保肥料均匀和足量,施肥后必须用锄头挖土盖上。肥料调运和施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全程跟班管理。 施肥后必须将肥料包装袋收集清理到林区外处理或重复利用不能丢弃于林地上。 (1)第一次追肥:每个有效伐根施1斤桉树专用肥,在两 株树水平中点稍偏上方20cm处(若为不连续的单株则在带内树冠投影一侧)挖一个深17厘米、长40厘米、宽17厘米的施肥坑,施肥后立即盖厚10厘米以上的泥土并压实。施肥时间:第一次定萌后即追肥,下半年9月份之后定萌的,到次年2-3月追肥。 (2)第二次追肥:每个有效伐根施1斤桉树专用肥;施肥要求同第一次追肥一致。施肥时间:次年3—5月(指第一年已追肥的幼林)或7—8月份(指第一年没追肥,第二年2-3月才追第一次肥的幼林)。 (3)第三次追肥要求:每个有效伐根施1斤桉树专用肥;施肥要求同第一次追肥一致。施肥时间:第三年3—5月。 抚育不及时 苗木管护不当 不使用量具施肥
施肥过量及泼洒坑外 施肥过量 不挖坑施肥 施肥后盖土不够 除草剂抚育产生的药害 上一篇杉木高效栽培抚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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